第三百零三章 海中伏击 分而击之(下)-《为龙之道》


    第(3/3)页

    “呼,呼,是时候了!“百目妖鳗此时正在与年轻魔修对峙,二人都是手上有伤,又都对对方有所顾忌,所以彼此只是互相对视戒备,却不动手。年轻魔修是在等三人收拾了赤磷海龟后再与他联手,一举铲除百目妖鳗,所以并不着急,却反而怕百目妖鳗逃了,所以头顶已经祭起了发的本命法宝——一盏黑色灯盏。

    灯盏不知由何种材料制成,底座漆黑,上面雕刻了四只怪兽、体态凶猛、表情怪异,分别展现了喜怒哀乐四种情绪,四兽口中各喷出一股细细的火线,点燃了灯盏内的灯芯。那灯火乃是一朵苍白色的火焰,令人一见就觉得有一股寒气自脚底升起,那一点如豆灯火仿佛能够勾起人的七情六欲、让人在体内寒气升起后内心莫名的陷入其中,无法自拔。百目妖鳗仅仅是看了一眼,就觉得元神紊乱、险些走火入魔、多亏此时自周身供给百眼的异力突然自发流遍全身,将各处真元疏导调节一翻、导入正途后,方才一股脑的涌入了它的元神之中,使本来朦胧的鳗鱼形元神长出了犄角、渐渐有了几分龙的样子。

    感觉到自己周身上下一片清凉,脑海前所未有的清晰,各种思绪的运转都快了几倍,就连凝滞了许久的真元也蠢蠢欲动,仿佛要突破下一境界,百目妖鳗明白自己是因祸得福,找到了使用百目异力的另一用途,并且元神之力大涨。不过它对于那盏诡异的能够不知不觉间引动他人心魔的灯盏依然是大为顾忌。这种无影无形的攻击最是难以防御,因为它完全是从内心入手,除非你的心境能够完全封死、或者如禅定一般古井不波,否则防不胜防,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引发心魔。

    “咦?你居然能够从‘心魔幻境’中脱出,而且元神之力更上一筹,果然不是寻常人物。”这年轻魔修眼放奇光,饶有兴趣的看着百目妖鳗,他刚刚暗中激发了法宝的“迷心唤魔”之效,就是想暗算这名对手一下,好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却没想到本来功效非凡的“迷心唤魔”居然被轻易挣脱。

    不过他也不在意,依然轻笑着说道:“你是何方妖物,胆敢偷袭我魔教之人,莫非是不想活了吗?识相的,现出本相,接受封印,做我的代步灵兽,还能饶你一命......否则,死!”说完,他眼中闪过一片杀气,随即全身气势勃发,背后也有一位魔神虚影若隐若现,散发出庞大压力。“水元三杰”修炼的都是妖族宝典《灵源妙经》中的上乘功法《水元神功》,本就是以激发体内上古妖神血脉、淬炼形体、最终塑成上古妖神之身的无上**,自然妖气四溢,一下就被看出不是人类。

    “你那灯盏是什么法宝,为何会有轻易引发心魔之效,如此法宝,绝非寻常之人能够练出,你没这个法力。”对着嚣张的年轻魔修,百目妖鳗冷冷的说。它能做“水元三杰”的大哥,除了因为它的修为最高外,还因为它处事稳重、有长者之风,换句话说,就是有统御力,否则云沧海也不会如此看重它,与它兄弟相称。现在的情况有些出乎意外,这名原先看起来最弱的魔修,居然有着如此诡异强悍的法宝,若是他能随手发出刚刚的一击,那实力可谓是翻倍的增长,七角海牛再想偷袭他,可就有危险了。所以它才想要套出些对方的底细,看这名魔修法力不低、法宝又强,口气还很大,一定是天之骄子,傲慢惯了的人物,言语之间绝对会有破绽。所以它也不动怒,只是淡淡的说,仿佛与人闲聊。

    “嘿嘿,面对如此劣势居然还能保持冷静吗,我对你真是越来越感兴趣了。”年轻魔修邪笑了一下,操纵着黑色灯盏飞到眼前,嚣张的说道:“乡巴佬,听好了!这乃是我中央魔教传自太古魔尊、无上魔神,也是本教创派祖师——他化自在天主随时用的法宝,心魔灯~~~的仿制品!”说到这里,他的语气也有些尴尬,不过依然自豪地说道:

    “别看他是仿制品,却依然是我魔道上古金仙级的人物所炼制,威力无穷,无需防御,只需摆在眼前,凡是注意它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受到吸引,然后陷入心魔幻境,引发心魔、最终魔火焚身、走火入魔!本人乃是本教这代最出色弟子之一,才能从传宝长老手中获得这件灵宝级别的宝物,有这件法宝,无无需其他法宝,也能走遍天下了,哈哈哈哈,听到了吗,快臣服吧。”年轻魔修越说越得意,最后又哈哈大笑了起来。连那“心魔灯”中的苍白灯火都一阵晃动,惑人心神。

    “无需防御吗?呵呵,原来如此。”年轻魔修没等到百目妖鳗的臣服,却等到了他的低声嘲笑,刚想喝问,却发现眼前的敌人突然将双手一举,那手掌上的两双邪眼放出万丈紫光,耀人眼目、覆盖了整个战场。年轻魔修反应不及,只觉得眼中一片刺痛,看不见东西,就连元神在这片之光的照射下也变得懒洋洋的,无法探查周围的事情。

    他心中刚道了一声“不好!”紧接着就听到了那妖怪的一声大喝,“老三,动手!”紧接着,就听到一阵撕裂空气的爆破声离自己越来越近,还来不及躲闪,就觉得背后突然一痛,紧接着前胸一阵微凉,以手摸去,却发现,前胸后背已经被刚刚那根如棍般的兵器刺穿了一个大洞!(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3/3)页